7月14日電 據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1日發生在津薊高速重大單方交通事故涉事企業9名責任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天津市公安局表示,經查河北省邢臺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某及下屬第四分公司總經理宋某某等9名責任人主體責任不落實,對涉事車輛擅自改變經營路線、長期脫線斷線等違規行為無監控記錄,一級、二級安全監控中心平臺不履行監管職責,未依規對涉事車輛的駕駛人員、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導致發生津薊高速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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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一輛從河北省邢臺市出發駛往遼寧省沈陽市、牌照為“冀EA5566”的長途臥鋪客車,途經津薊高速寶坻區爾王莊鎮小高莊段發生事故。經初步調查,系車輛爆胎后沖出路外,墜入高速公路橋下的閆東渠內(水面距離橋面約5米,渠寬20米,水深約3米)。該客車載有30人,事故造成26人死亡,4名傷者已送往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事發時車上乘客多處于熟睡狀態,未能及時逃生。事發后,曾有附近村民前來救人,但是發現車窗難以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