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專屬鏈接:www.08lv2g.cn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點與截止點的時間差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這是為什么呢?
因為勞動合同期滿后滿一年仍未續簽的情形,應視為用人單位與員工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針對滿一年后未續簽書面勞動合同賠付員工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某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3年都沒有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那么單位首先需要賠付12個月工資給員工,然后需立即與該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就沒有合同到期一說了(但仍可約定解除),今后員工就再也不用為合同續簽的事情“擔驚受怕”。
了解了上面我們講的這些勞動合同的續簽和賠償標準后,作為員工方,你就知道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樣合理索要補償,作為用人單位方,清楚了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你就不會再想要去故意不續簽勞動合同了。
公司注冊專屬鏈接:www.08lv2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