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成就一番事業,只靠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有團隊一起奮斗。當你的項目有了,人也有了,怎樣才能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激發團隊的創造力呢?這幾乎是每一個創業者都在思考的問題。
馬云剛開始創業時,初期的50萬元是由18名員工一起湊出來的,團隊天然就具有利益共同體的基因。如果那時的十八羅漢覺得阿里巴巴只是馬云個人的事業,也許就不會出現互聯網界的傳奇了。
在創業初期,阿里巴巴的員工特別辛苦,待遇也不好,新加入的員工也會抱怨薪資待遇差。那時,馬云的解決方案是,要有信心,我把我的股份稀釋點給你們。
股權激勵是推動員工養成主人翁意識的重要法寶,同時也是留住優秀人才的“金手銬”。馬云之所以能帶領一個18人小團隊迅速崛起,跟他實行的股權激勵是離不開的。
不僅僅是阿里巴巴,整個BAT,包括華為,都在運用股權激勵,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這些大企業是如何做股權、期權激勵的。
A: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集團于2014年成功登陸美國紐約交易所,以首日開盤價計算,阿里巴巴的市值達到2383億美元,比肩中石油的市值。
后來,馬云又成立了螞蟻金服。采用有限合伙的方法掌握了公司控制權,成功用手中的3010萬控制了3900億巨無霸螞蟻金服;同時又采用股權激勵的方式,將42%的股權分給員工,調動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讓螞蟻金服的估值不斷飆升至現如今的4100億。
但是,螞蟻金服的股權是無法自由交易的,一旦離職,必須賣給公司。而且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和最高45%的交易稅也是肉疼,這一點阿里非常嚴格,沒有百度、騰訊靈活。
B:百度
百度的股票數量介于阿里和騰訊之間,而且百度的股票浮動比較大。據公開數據顯示,員工的級別越高,期權可以談判的空間就越大。當然,這跟百度員工的流動性比較大是相關的。而且在人才的使用上,李彥宏更歡迎技術大牛帶領自己的團隊空降。
百度員工股權福利主要集中在創業初期,公開資料顯示,IPO之時,百度員工總共持公司股份9.2%。
T:騰訊
2016年雙十一是騰訊成立18周年紀念日,馬化騰十分豪氣地宣布,將向員工授予每人300股騰訊股票,作為公司成立18周年的特別紀念。預計本次授予股票總價值約達17億港元(約15億人民幣),按照當時騰訊雇員約有3萬人,每個員工將獲得價值約5萬多元的股票獎勵。這種利益共享的機制,又怎能不激發出員工的工作激情呢?
當然,這300股并不是立馬就可以拿到的,而是分三批進行解禁(行權)的,其中第一批100股正式授予日當天解禁,后續200股將以年度為單位,逐年等額解禁,當然解禁日之前離職的,未解禁的股票將取消。這種以時間為限制條件的股權行權方式可以加強員工與公司的黏性。
其實,騰訊不止一次帶給員工股權驚喜,從2007年開始便有長期持續的股權激勵規劃。向有志于在公司長期發展、且績效表現持續優秀的骨干員工提供公司股票期權,讓員工能分享公司業績增長,使員工個人利益與公司發展的長遠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
使用股權激勵前,你需要知道這些:
1、目的:以工資+股權(和物質等形式)的結構,吸引、約束、留住人才,讓公司的人力資本最大化,推動企業和人才的持續高效發展。
2、問題:在進行股權激勵時,創始人需要以出讓股權為代價,如若比例安排不當,控制權便會受到威脅。
3、理想狀態:
①合理、公平的給出股權,人才得到有效激勵
②創始人的控制權不會受到威脅
4、實際操作:擬定規范的股權激勵計劃 → 授予激勵對象(比例/數量) → 股權管理(激勵對象是否符合行權條件、退出時該如何處理股權)
科技含量高、競爭激勵的行業,對人力資本依賴度更高,更有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需要,建立股權激勵計劃也就更加迫切。另外,企業要樹立全局觀,提前規劃好整體布局,從而保證更靈活的操作方式。
實戰:如何實施股權激勵(內資架構)
一、如何給?
1、行權時限:一般約定期限是四年拿到股權
2、形式&條件:可以業績或時間為限制條件,當達到特定要求時,可以逐步解鎖部分股權
3、如何行權?
在每一階段授予期限到期后,激勵對象需要在股權激勵協議中列明的期限內發出行權申請書,公司在收到行權申請書并核查后,向員工發出行權通知書,員工持行權通知書辦理相應手續以完成行權。
二、如何退出?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實行股權激勵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員工與公司間的關聯度,讓員工與公司一同發展,那么,如果發生員工離職,處理方式應當與上述目的保持一致。一般來說,分為2種情況。
1、公司不允許繼續持有或員工自愿放棄
①員工違反了公司的勞動制度或其他紀律并離職→公司不允許繼續持有
②員工未違反勞動制度或其他紀律而正常離職且自愿放棄→員工自愿放棄
回購單價:
a.按離職時公司前一年底凈資產總額乘以擬轉讓股權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經常用)
b.按離職前公司最后一輪融資估值單價的X %進行回購
c.按激勵股權取得價格的X倍進行回購
2、正常離職,公司允許員工繼續持有
如果公司決定讓未違反公司制度或其他紀律而離職的員工繼續持有已行權部分,那么還要觀察其是否有其他離職后義務,比如競業禁止等,如果發生違反離職后義務的情形,則該員工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應當被收回。
建議公司收回離職員工的股權,因為如果讓其繼續持有,那么公司后期在進行統一股東身份登記時,對于已經不在公司任職的前員工,無論是聯系溝通或進行其他決策可能都會有很大障礙,阻礙公司進一步發展。
因為在設置股權激勵時,會涉及到控制權的問題,小編建議大家最好咨詢專業律師制定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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