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聽說員工壓榨企業?
真的嗎?真的嗎?真的嗎?重要是事情說三次。
沒錯,小伙伴們相信你們的眼睛,你真的沒有看錯。
其實從2008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在我國頒布實施以來,就有企業叫屈了。
對部分企業來說,法律“以一種不合理的方式增加著企業的用工成本”太偏向于保護廣大勞動者,從而引發道德上的危機。
今年,一些知名人士的言論再度引起了社會對這個問題的討論。
例如,財政部長樓繼偉就明確表示“目前的勞動合同對企業保護嚴重匱乏。”
樓部長原話是這么講的:
1.現行勞動合同法有問題,勞動合同法對企業約束,立法和司法層面上有所體現,最終很大程度降低了我國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不利于全要素生產率,導致勞動力低。
2.新常態下我國由于人口減少、勞動生產力提高緩慢甚至停滯等問題,導致全要素生產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緩慢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下一步應調整勞動合同法,保證勞動市場靈活性,同時加強以人為主的落戶制度和職業培訓。
翻譯過來就是:
中國經濟目前的處境堪憂,外資撤離,企業處境艱難,工人仗著勞動合同法不思進取,現在需要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一淘汰懶惰的工人。增強了企業活力,使得中國經濟軟著陸。
很多大老板坐不住了,紛紛站出來應答,個個抱怨勞動法對員工的保護太大,想開除員工都十分困難。還得賠償呢。
因此就造成部門員工消極懈怠。不斷犯錯,迫使企業違法開除自己。
更有甚者在法律規定時間內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伺機向我們尋求二倍工資。
最可惡的是,即使明知道員工是碰瓷的,但是只要企業拿不出證據推翻勞動者的證據,碰瓷的就贏了!
你說說,《勞動合同法》這不在欺負企業嗎?要是企業被拖垮了,誰給員工發工資啊?
似乎,這應當是一個翻身農奴把歌唱的變化,然而正在加班的哥卻唱不出來。
難道這些年以來哥看到的這些新聞都是幻覺?
真正按勞動法算加班費、年假、職業健康、工傷、最低工資、五險一金的公司有幾個?有幾個勞動者去告了?工作還想不想要了?絕大多數人不是為了碰瓷而找工作的吧。
這樣的事件,一向是民不告官不理。而維權成本又很高;且太多勞動者不懂法而且沒錢。
除了執行是否到位的問題,我們再看看法律本身是否能保護到勞工。
《勞動合同法》對于企業成本影響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就是說,企業在合同到期之前把員工踹了就得補償。所以東莞市統戰部部長曾呼吁廢除該“補償金”。
但國務院最新發布的農民工報告稱,2.77億農民工中只有36.2%簽訂了勞動合同,比上年下降1.8個百分點。由于農民工占工資勞動者的70%以上,整個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多說也就50%,因此都不涉及“合同終止補償”。
法律還沒保護到勞工呢,就覺得保護得太過了。
有少數碰瓷的就不保護勞工了,這跟有職業打假的就不打假了一樣,都是因噎廢食的做法。因為勞工引發企業成本上漲、因為勞工碰瓷被拖垮了,你倒是舉一個例子啊,據小編所知,目前還沒有批評者給出數據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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