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涵養就業潛力和經濟發展持久耐力。會議決定,將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范圍,由年所得稅20萬元以內,擴大至30萬元內的企業。小微企業是就業的主渠道、發展的生力軍。繼續實施定向調控,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扶持,讓積極財政政策更大發力,可以為創業創新減負,讓今天的“小微企”贏得發展的大未來。
會議決定,在落實好已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一是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二是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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