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東權利(知情權)的問題述說如下
1.股東是公司資產的持有者,股東的地位確定了享有公司知情權;
2.股東從投資的獲益性的根本目的出發,股東享有最直接的資產受益權,股東的資產受益權是法律賦予股東的一個宣示性的權利;
3.股東有選擇公司管理者的權利、有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決策的權利,有表決權、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提案權、質詢權等等。
4.股東在以下幾個方面應該是具有知情權的:
①需要知道公司的各種具體情況,有利于正確行使表決權;
②在了解了公司的資產負債比例、公司有無重大擔保后等情況后,才能判斷投入資本的安全性;
③在了解公司的成本利潤率、股票的市盈率等相關財務指標后,才能對公司的利潤分配情況進行決定,股東并以此決定為依據主張利潤分配請求權,并通過對公司獲利能力的分析,決定是否增加對公司的投資;
④只有在了解公司的相關市場行情后,才能正確的選擇管理者、決定公司的經營思路,才能正確行使提案權;
⑤股東只有在了解公司的治理結構狀況后,才能主張股東代表訴訟權、建議監督的權利。
由此可見,股東權利中的資產受益權的實現需要其他股東權的保障,而其他股東權利的行使和實現均要求股東必須對公司“知情”,因此,股東的公司知情權是客觀必需的,而且公司知情權在整個股東權利體系中具有基礎性的地位,是其他股東權實現的前提。
但是,在現實之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往往倍忽視或剝奪了哦,這也是有原因的,我認為以下的幾個方面就制約了知情權的落實。
①為牢牢控制資本并攫取利益,并且恐懼外部資本的介入并加以排斥,企業需要高度控制和對企業的實際經營,所以對企業的狀況不會讓所有股東了解的十分清楚的。
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上各個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現象變成為市場競爭中最普遍的局面了;哪些資本實力雄厚的大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利用極強的資本實力,在材料、技術、人才和市場開拓方面均占有優勢,并逐漸排斥、兼并資本實力比較小的企業。在這場競爭中,企業要想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不被擊敗,不被兼并,就必須握有一個最至關重要的砝碼-商業機密的保密。
③一個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投資主體即股東的數量是驚人的,在這些眾多的股東之中,由于其掌握的公司資本的數量的差距,其所享有的權益是不同的,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的影響是不同的,大股東通過享有的表決權對公司股東會的控制和利用董事身份對公司董事會的操縱,導致很多中小股東不能對公司的經營作出有實質性影響的舉動。因此,很多中小股東的資本所有權和經營權便漸漸分離,其對公司的經營狀況漸漸陷入模糊不清的狀態中。
④由于投入公司的資本安全性和投資收益與自己密切相關,這些中小股東對公司的經營狀況的了解是十分迫切的。但由于中小股東“位低言輕”,在大股東對公司壟斷經營的情況下,無法真正采取有效手段了解公司的內情。
⑤股份制公司的體制決定了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一般進入董事會的都是持股比例很大股東,股東大會只是對董事會的議案予以表決,但由于大股東都在董事會,所以董事會提出的預案一般都會倍表決通過的,這個也就制約了小股東的知情權。
資本的社會化使得社會中享有“股東”地位的人越來越多,他們的股東權益越來越重要,他們的呼聲越來越值得注意。因此,中小股東為滿足自己對公司知情的要求,同大股東展開了激烈的斗爭,強烈要求享有對公司知情的權利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遺憾的是目前的法律只保障股東投資的收益權,在股東知情權上沒有特別的規定,所以一般股東就只有收益權、表決權、建議權、選擇企業權等。
推薦閱讀:
拓展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