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在8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了這一信息。
數據顯示,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開譴責決定6份、通報批評決定23份、監管關注決定48份,合計共77份,較去年同期增長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較去年同期增長84%。
在責任人方面,共處理95名董監高、29家股東以及6名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合計130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62.5%。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處理的案件中,既有傳統的常見違規行為,如違規減持、業績預告違規、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場環境變化而集中多發的違規,如并購重組信披違規、濫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進行不當市值管理等。
對于備受市場關注的大股東及董監高違規減持問題,盡管監管層一再重申減持的合規要求,但實踐中違規減持時有發生。針對違規減持行為,上半年上交所共發出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決定10余份,公開譴責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關股東或董監高;對于違規減持后已采取承諾買回、上繳收益等補救措施的違規減持行為,酌情從輕處理,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針對利用重組等概念抬升股價的“忽悠式重組”、假借重組等名義濫用停牌的現象,上交所已將并購重組預案等信息披露納入事后重點監管的范疇,對“忽悠式”“雙高(高估值、高承諾)”類重組以及規避借殼類重組加大問詢力度,累計對80余單重大資產重組進行信息披露監管問詢,督促公司補充披露各類問題900余項,著力強化風險揭示。
與此同時,上交所加大了并購重組違規的事后問責力度,集中處理了一批重組信披違規及與之有關的濫用停牌行為。上半年,上交所共處理此類違規行為15件,主要涉及籌劃重大事項隨意性大,相關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以及重組預案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重組風險揭示不充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