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商標影響力不斷增大時,在給企業帶來良好的品牌影響同時,商標也會受到來自市場競爭的惡性風險即注冊商標被侵權。所以,成功注冊商標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開始,企業需要對商標進行商標侵權行為的防范。
一、商標侵權行為認定
商標侵權認定指的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商標使用情況是否合法進行判定,對相關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規進行處理。
二、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商標侵權行為大致可以分為七種,不同的侵權行為有不同的認定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六十條到六十七條對于不同情形的侵權行為都有一個明確的處理方式。商標侵權行為可能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第六十一條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企業對于商標侵權行為進行了解,認識什么是商標侵權行為,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這樣企業可以提前準備規避商標侵權風險,在遭遇商標侵權時,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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