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介紹說,本著改革創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的原則,《意見》著眼于五個亟待改變的現狀,研究制定合理改革措施。
一是改變由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受理商標申請的單一渠道。增加委托地方受理商標注冊申請,方便商標申請人就近辦理商標業務,節省成本。
二是改變目前由京內審查協作中心承擔部分商標注冊審查任務的局面,計劃在京外設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接受商標局委托,分擔部分商標注冊審查任務,盡可能縮短商標審查周期。
三是改變目前僅對商標代理機構開放網上申請的模式,將網上申請范圍擴大至所有申請人,同時將網上申請項目從目前僅接受商標注冊申請業務逐步擴大至商標續展、轉讓、注銷、變更等商標業務申請。
四是縮短發放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時間,簡化部分商標注冊申請材料和手續,清理商標書式和精簡商標發文,開通注冊商標后續業務快速審查通道。
五是改變目前以收取紙質申請件為主的方式,逐步推進商標注冊全程電子化。
崔守東介紹說,《意見》以解決商標注冊和管理存在的問題為導向,以實現商標注冊便利化為主線,采取拓展商標申請渠道、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完善商標審查機制、加強商標信用監管等多種手段的改革方式,進一步方便申請人申請注冊商標,不斷提升商標公共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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