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都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參保人員在職時去世,或者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是否可以繼承?如果繼承不了,之前交的錢豈 不是白白浪費了!其實如果參保人員死亡,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存儲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不存在所謂去世后養老金充公的現象。
下面小編來談談,養老金究竟該如何繼承?小編整理了和養老金繼承有關的4個問題,小伙伴看完之后就不會蒙圈了!
一、養老金分兩部分:
1、來自社會統籌的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里的錢,正是8%個人繳費的積累,也就是可繼承的部分。
二、養老保險還遵循“統籌互濟”的原則:
如果個人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既遵循社會保險的統籌互濟,由國家承擔長壽風險;對個人賬戶的余額作了繼承的規定。
三、養老金如何繼承
(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2)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的其余部分,并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賬戶處理完后,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四、養老金不會被“充公”
關 于網上流傳的養老錢在死后會被“充公”的說法,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說:“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 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是可以依法繼 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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