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成本。對企業注冊資本、企業年檢、經營場所等多方面的限制均進行了調整。將更利于企業的創立及經營。
會議明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是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二是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規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是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四是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五是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其中涉及的最低注冊資本及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改革,可以說解決了創業者注冊公司最大的兩個困難。之前很多創業者都因為辦公場所的問題支付了很多的額外成本,使企業一開始就背上了很大的包袱,使中國創業者對國外的車庫創業甚至是地下室創業只能羨慕嫉妒恨。此次新政策的出臺,雖然還要看各地政府的具體規定,但我們相信在不同地區政府的競爭下及國家大政策的引導下,我們可以期待越來越寬松的創業環境,可以期待廣大創業者可以將更多的時間及財力專注在產品、用戶方面。
對此次的制度改革,很多企業家及創業者都感慨頗多。東星航空創始人@蘭世立昨晚發了一條微博“有多少創業者因注冊資本而獲罪?”@當當網李國慶轉發蘭世立的微博稱“虛假注資,抽逃資金罪一去不覆返了!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3萬出資限制,1元就可開公司;取消了公司年檢,政府再也不能以此來收費和折騰公司!”徐小平也在微博上喊話“創業者的春天來了。”
經濟學家馬光遠稱此次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的改革是繼2005年中國公司法修改之后,中國公司法律制度的又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變革。“除了公司資本制度的重大變化,另一個重大的制度變化是取消了公司年檢制度。坦率而言,從這么多年的公司法實踐看,公司年檢制度基本沒有太多的存在必要,在一些地方,年檢制度基本淪為了工商部門創收的工具和折騰企業的合法途徑。取消公司年檢,推行公司信用體系的建設,對于政府監管而言,是一個思想理念的重大變化,有利于更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公司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