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家稅務總局舉辦的在線訪談中,相關負責人解答了很多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下面摘出建筑行業的幾個問答供大家參考哦!
↓現在到外地還需要開具《外管證》嗎?
問:我是一名營改增納稅人,現在到外地還需要開具《外管證》嗎?
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李偉:納稅人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經營的,應開具《外管證》;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開具《外管證》由省稅務機關自行確定。
↓申請開具《外管證》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問:申請開具《外管證》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李偉: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辦理《外管證》時只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首頁復印件;從事建筑安裝的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沒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辦理報驗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問:辦理報驗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李偉:報驗登記時應提供《外管證》,建筑安裝行業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復印件或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建筑項目時間超過180天,《外管證》怎么辦?
問:我們是一家建筑企業,我們外出提供建筑服務項目時間可能會超過180天,怎么辦?
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李偉:《外管證》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180天,但建筑安裝行業納稅人項目合同期限超過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確定有效期限。
↓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的,專票怎么開?
問:我單位是一家建筑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有一些5月1日之前的建筑老項目,已經選擇了簡易計稅,并且在交稅的時候扣除了我們支付給分包方的分包款。現在發包方要我們提供專用發票,那么我們已經扣除的分包款部分是不是也可以開具專用發票呢?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辦法的,可以就向發包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按照規定差額扣除的分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