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務籌劃。增值稅稅負部分轉嫁,在稅率方面,對于原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服務性企業,如提供研發、設計等服務的企業,試點后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6%;同時政策為企業預留了選擇空間。例如,為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購入原材料及試點服務、辦公用品、水電費、設備維修等費用在采購環節負擔的增值稅則可以進行進項抵扣,所以,企業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構成進行仔細分析,通過各種手段合理降低稅負。
重新規劃業務模式,實現增值稅稅負轉嫁的稅務籌劃。“營改增”過程中,由于核算方式的改變,企業需要測算現有業務流程的稅負變化,對于某些行業的企業,由于缺少可抵扣的進項稅,會有稅負增加的風險。為防范風險,企業有必要重新規劃業務模式。例如,原來屬于營業稅納稅人的交通運輸企業,適用3%的營業稅稅率。“營改增”試點啟動之后,如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適用的稅率將變為11%,名義稅率增加了8個百分點。如果該企業未充分了解增值稅的計算方法且不做任何稅務規劃,由此增加的稅負可能全部由自己來消化,那么其稅負將增加不少。反之,如果該企業能借改革之機,和汽車供應商及貨運委托方進行談判,適當調整采購成本和運費,利用增值稅在各個環節均可以抵扣上一環節形成的進項稅這一特點,適度地將增加的稅負轉嫁出去,那么企業的稅負就會得到很好的消減,企業就能享受到增值稅改革試點的成果,實現穩步發展。
再如,企業可以通過定價政策的變化,來應對稅改帶來的影響,如將增值稅稅負部分轉嫁給下游企業。同時,如果下游企業也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購買試點服務產生的進項增值稅可以抵扣,實際采購成本也會下降,因此雙方都可以從中獲益。
在業務合同中的稅收籌劃。合同決定業務過程,也是稅務風險的主要載體。合同的涉稅審核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稅負的高低。合同內容不同,稅負高低將不同。在“營改增”后,企業要重新復核現有的業務合同,進行重新的設計和規劃。如合同中對于服務價格的確定、折扣方式的運用、區分含稅價與不含稅價、價外費用方式的選擇、結算方式的選擇等,都可能對企業整體的稅負產生影響。又如,對于部分經營業務性質的描述,在合同中正確表述享受較低稅率的業務模式或者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經營行為等,也會對企業的稅負以及商業利益產生影響。
四是流轉稅優惠政策運用的稅務籌劃。基于營業稅和增值稅對于稅款繳納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稅種的變化還影響企業現金的安排和籌劃。比如稅收優惠,營業稅優惠一般為直接減稅或免稅,而增值稅的優惠則涉及先征后返、免抵退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