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分為四個部分--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四個環節實際的執行情況影響知識產權的價值。其中,在知識產權的保護環節,企業需要及時對知識產權進行注冊等登記,而且要嚴格處理被侵權行為并避免侵權他人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信息查詢幫助企業防止侵權,知識產權被侵權則需要協商、投訴等方式解決。
- 1 知識產權信息查詢
- 2 知識產權侵權的處理
知識產權信息查詢
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特定知識產權局設置相應服務、電子政務平臺,平臺內都會對知識產權數據進行統計、查詢,企業可以根據國家官方網站及其下屬機構事業單位網站進行查詢。
如國家知識產權局
北京知識產權局
保護知識產權的侵權處理
一般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發生時,可以先與侵權者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綜合處理:
(一)工商局查處、專利局查處、版權局(文化執法大隊)查處:
通過向工商局、專利局、版權局(文化執法大隊)舉報,要求侵權企業停止侵權,同時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向公安局或海關等機關查處:
向公安機關舉報檢舉,請求對侵權方責任人予以刑事處罰,從而從根本上制止侵權行為再次發生。涉及海關備案、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向海關提出查處。
(四)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權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一般分為民事糾紛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行政部門查處
與知識產權相關侵權行為涉及的行政部門。如食品工藝可能需要相關監管部門介入。
一般來說,各個部門查處并非完全獨立,有時需要同時使用多個機關同時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維權。企業當發現知識產權侵權時應及時維權,這樣才能有效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