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三板已然成為各路資金拼搶得目標,不僅機構、高凈值客戶追捧不已,中小散戶也開始蠢蠢欲動。新三板律師說,新三板股權眾籌正處于“大眾創新” 浪潮下的熱門話題,財資顧問認為股權眾籌參與新三板投資, 看上去很美,但可能會帶來的政策風險、法律風險、經營風險等新問題值得投資者注意
一、新三板現狀
新三板擴容不到兩年,已成為中國投資者的樂園。截至5月20日,新三板掛牌公司合計2441家,總市值突破1.7萬億元,比2014年增長了270%。一場”造富運動”悄然展開。當前新三板已然成為各路資金拼搶得目標,不僅機構、高凈值客戶追捧不已,中小散戶也開始蠢蠢欲動。由于新三板存在開戶門檻限制,即使滿足了兩年炒股經驗的要求,散戶投資者還是因缺乏資金而無法入市。目前新三板個人投資者的門檻是500萬,一般基金、私募發行的新三板理財產品的門檻也要100萬。為了迎合散戶需求,不少機構通過眾籌等形式,繞道進入這一市場,而股權眾籌平臺的加入將大眾投資新三板的門檻降到了10萬甚至1萬級別。眾多眾籌平臺近期紛紛試水和上線新三板眾籌項目。
二、股權眾籌投資模式
目前股權眾籌投資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兩種模式:一種是先在股權眾籌平臺募集資金,多數由眾籌平臺作為領投,并匯集個人投資者的資金,然后以有限合伙企業的方式參與到項目中;另一種是直接由新三板擬掛牌企業出讓部分公司股權,眾籌平臺直接投資該企業出讓的股權。目前天使客的創富港項目、眾投邦參與的項目都屬于前者,而中證眾籌的力碼科項目則屬于后者。據了解,眾籌平臺參與的模式以第一種為主,但存在如何明確投資人、有限合伙企業和新三板企業三方法律關系的問題。
三、監管仍待完善
近期有市場傳言,因不具備基金發行和管理資質,已有新三板眾籌平臺被證監會約談,監管部門認為眾籌平臺自行發布基金并不合規,但從鼓勵創新的角度不予處罰,而是要求平臺自己下線項目。據知情人士透露,眾籌平臺投資新三板項目需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而且需要履行必要的登記備案手續,如果不符合這些程序可能涉嫌違規。眾籌業內認為眾籌新三板項目并非“基金”,不在違規之列;法律人士則認為眾籌新三板項目若進行“類基金”運作,例如眾籌平臺向不特定公眾融資后,將資金融到自己的資金池,再以平臺名義去投資,并進行收益和分紅,這種“類基金”的方式同樣需要基金的發行和管理資質,應該歸屬在違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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