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從網上購買消磁器后,前往商場的服裝店內盜竊衣物,在打算離開時被店員發現并詢問。為了逃避懲罰,郭某咬傷店員并逃離現場。日前,郭某因犯搶劫罪被房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今年1月29日,在網購消磁器后,郭某帶著女友作為掩護,拿著消磁器來到了房山區某商場的一家服裝店內。郭某趁著服裝店內的導購員為其他顧客找衣服的機會,迅速利用消磁器對一件價值偏貴的棉服上的防盜扣進行了消磁處理。隨后,郭某和女友佯裝已經付款完畢,打算迅速離開商店。
誰知,店內的一個眼尖的導購員程某發現郭某和女友的行為異常,提出要求看小票,郭某拿不出小票,程某便將棉服拿回來,并打算拉住郭某。郭某見狀,奪路而逃。程某隨即也追了上去,并很快拽住了郭某的胳膊,然而就在此時,狗急跳墻的郭某反身一口將程某咬傷,并趁機逃脫。
事發當天下午,郭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鑒定,程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微傷。事發后,郭某家屬賠償程某的1000元醫藥費。
最終,法院判決郭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