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天天拍天天爱天天躁-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avai-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躁-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中文字幕-亚洲日本高清成人aⅴ片-亚洲日本黄色

400-6683-666

案例 案例:通電圖形界面能否獲得外觀專利權?

5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行政判決書

  (2014)高行(知)終字第2815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住所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10-12層。

  法定代表人張茂于,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雷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員。

  委托代理人曹銘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員。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蘋果公司,住所地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州庫比蒂諾無限環路1號。

  法定代表人B·J·洛特羅斯,副總裁兼首席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委托代理人朱德強,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專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張濤,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專利代理人。

  上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簡稱專利復審委員會)因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不服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3760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2014年8月2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12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委托代理人雷婧、曹銘書,被上訴人蘋果公司委托代理人朱德強、張濤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明:

  2010年7月26日,蘋果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簡稱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名稱為“便攜式顯示設備(帶圖形用戶界面)”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簡稱本申請,見本判決書附圖)。本申請的申請號為201030255255.5,優先權日為2010年1月27日。本申請簡要說明載明:“產品名稱為便攜式顯示設備(帶圖形用戶界面),其可用于顯示信息(例如書本),也可用作媒體裝置或通訊工具等,分類號為14-01、14-02、14-03;設計要點在于產品的形狀和圖案。”

  2011年6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審查部門駁回了本申請,理由是:本申請視圖表達的內容包含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不符合2008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簡稱《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

  2011年8月31日,蘋果公司對上述駁回決定不服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2012年11月19日,專利復審委員會對本案進行了口頭審理。在口頭審理中,蘋果公司認為:(1)本申請是平板電腦開機、待機狀態下的圖標布局設計,沒有填上具體圖標的圖案;(2)通電狀態是電子產品的使用狀態,使用狀態對于產品具有價值,通電狀態顯示的設計屬于可以被授權的客體;(3)本申請的顯示設備是固定的、確定的,其顯示圖案也是確定的,應當屬于《專利法》保護的客體,而沒有提交的狀態并不申請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

  2013年5月2日,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第49596號復審請求審查決定(簡稱第49596號決定),認為:

  《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小節中規定:“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本申請涉及一種帶有圖形用戶界面的便攜式顯示設備,根據本申請的外觀設計圖片可知,其主視圖包含有圖形用戶界面的若干圖標設計,上述圖標需要在通電后才能顯示,這樣的申請屬于我國《專利審查指南》規定的“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因此本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

  針對蘋果公司的意見,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1)外觀設計的專利保護變化狀態的產品,也保護產品使用狀態,但是本申請涉及用于顯示設備圖標排布或界面布局的中間設計,對圖標或界面內的圖案未作限定,不是顯示的最終界面圖案,不屬于最終使用狀態。(2)對于其它國家授權的情形,每個國家具有不同的法律體系和專利制度,授予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外對相應申請是否給予外觀設計保護并不能作為是否可以獲得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依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協議)并未明確規定加入協議的國家應當對圖形用戶界面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因此在TRIPS協議的框架下,每個成員國可以根據本國情況的不同而進行不同的、具體的規定。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專利復審委員會決定: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1年6月16日對本申請作出的駁回決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節的規定是對《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具體化,故在適用《專利審查指南》上述規定判斷外觀設計申請是否屬于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時,仍應以《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為基礎予以考慮。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只有滿足以下四個法律要件的設計,才能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客體:(一)以工業產品為載體;(二)是對產品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結合所作出的新的設計;(三)適于批量化生產的工業應用;(四)富有美感。本案中,本申請為便攜式顯示設備(帶圖形用戶界面),是對便攜式顯示設備產品在整體形狀和圖案上所作出的外觀設計。雖然本申請還包括了在產品通電狀態下才能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但并不能以此否定本申請在實質上仍是對便攜式顯示設備在產品整體外觀方面所進行的設計。同時,本申請亦能滿足外觀設計專利在工業應用和美感方面的要求,故可以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客體。

  產品使用時所具有的狀態也是相關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中應當予以考察的重要方面。故對于與本申請情況相似的包含了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申請而言,不僅應當考慮非通電狀態下的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產品通電后所顯示的富有設計美感的圖形用戶界面或因此而呈現出的使用狀態同樣也是設計者智力創造成果的直接體現,而且往往在同類產品非通電狀態下整體外觀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成為吸引消費者并影響其購買決策的重要因素,相關產品亦可因不同的圖形用戶界面設計而形成區分。如果只保護電子產品在非通電狀態下的整體外觀設計,而不保護其中所包含的在通電狀態下才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則并不足以對設計者在此過程中所付出的創造性勞動給予充分保護,沒有充分考慮到此類電子產品相較于其他產品的特殊性,也無法對相關設計產業形成有效的激勵和促進,故本院對產品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予以考慮。

  盡管《專利審查指南》規定“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但結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及上述分析可知,該規定不應被擴大解釋為只要是包含了產品通電后所顯示圖案的外觀設計申請,均應被排除在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范圍之外。換言之,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并非全部不能享有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如本案之情形,若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屬于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的一部分,或產品整體外觀設計包括了圖形用戶界面,則由于此種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實質上仍屬于對產品整體外觀所進行的設計,故并不應當然以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為由而被駁回。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本案中,本申請主視圖僅體現了圖形用戶界面的整體圖標布局設計,而不涉及具體的圖標樣式,蘋果公司亦在口審時明確其沒有提交的狀態并不申請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故本申請所請求保護的只是對圖形用戶界面中整體圖標布局的設計。而且,此種圖標布局設計能夠在使用狀態下穩定、可見地呈現給消費者,不會因使用者或使用方式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專利復審委員會以本申請屬于中間設計為由駁回本申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不予支持。

  蘋果公司有關本申請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訴訟主張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予以支持。但是,由于本案只涉及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是否能夠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客體的問題,故在將本申請納入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之后,對于其是否能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還應結合相關授權要件作進一步的審查。

  綜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1、2目之規定,判決:一、撤銷第49596號決定;二、專利復審委員會就本申請重新作出復審請求審查決定。

  專利復審委員會不服原審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審判決,維持第49596號決定,其上訴理由是:一、《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小節中規定:“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本申請涉及一種帶有圖形用戶界面的便攜式顯示設備,根據本申請的外觀設計圖片可知,其主視圖包含有圖形用戶界面的若干圖標設計,上述圖標需要在通電后才能顯示,這樣的申請屬于我國《專利審查指南》規定的“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因此本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二、本申請的通電圖案不是一直存在,隨通電與否變化,如果對其進行保護,保護范圍難以確定。三、不清楚本申請屏幕上排列的若干小方塊是否與人機交互或實現產品功能有關,即使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68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簡稱第68號令)的規定,本申請仍然應當被排除在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范圍之外。四、無法確定本申請中的若干小方塊的具體功能,因此本申請所示的外觀設計屬于未完成的設計,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產品”要件。而且,本申請中的若干圖標作橫豎排列,是常規閱讀和書寫習慣使然,并非申請人首創,不應予以保護。

  蘋果公司服從原審判決。

  本院查明的事實與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相同。

  上述事實,有本申請外觀設計申請圖片和簡要說明、復審請求書、第49596號決定以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

  《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滿足以下四個法律要件的外觀設計,可以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客體:(一)以工業產品為載體;(二)是對產品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結合所作出的新的設計;(三)適于批量化生產的工業應用;(四)富有美感。

  本案中,本申請為便攜式顯示設備(帶圖形用戶界面),是對便攜式顯示設備產品在整體形狀和圖案上所作出的外觀設計。雖然本申請還包括了在產品通電狀態下才能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但并不能以此否定本申請在實質上仍是對便攜式顯示設備在產品整體外觀方面所進行的設計。同時,本申請亦能滿足外觀設計專利在工業應用和美感方面的要求,故可以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客體。原審法院認為本申請可以成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授權客體,并無不當。專利復審委員會上訴主張本申請不能成為外觀設計專利權授權客體,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不予支持。

  雖然產品整體外觀設計包括了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可以成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但是,為了便于準確確定外觀設計的內容,專利申請人應當在圖片或照片中,或者在簡要說明中,通過恰當的方式指明圖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屬于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在本申請中,蘋果公司并沒有明確指出圖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是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雖然專利復審委員會和蘋果公司在訴訟程序中對哪些部分是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沒有爭議,但外觀設計專利權具有公示性,僅僅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專利申請人知道哪些部分是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并不足以使相關的公眾也清楚地知道圖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是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因此本申請在這個方面存在問題。

  專利復審委員會上訴主張,《專利審查指南》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部分,即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節中規定,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表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對此本院認為:第一,《專利審查指南》僅是部門行政規章而法律或行政法規,人民法院在判斷本申請中的外觀設計是否屬于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時,仍應以《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為基礎予以考慮。第二,盡管《專利審查指南》規定“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但結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及上述分析可知,該規定不應被擴大解釋為只要是包含了產品通電后所顯示圖案的外觀設計申請,均應被排除在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范圍之外。換言之,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并非全部不能享有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如本案之情形,若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屬于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的一部分,或產品整體外觀設計包括了圖形用戶界面,則由于此種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實質上仍屬于對產品整體外觀所進行的設計,并不應以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為由而被駁回。

  專利復審委員會上訴主張,本申請的通電圖案不是一直存在,隨通電與否變化,如果對其進行保護,保護范圍難以確定。對此本院認為,對于變化狀態產品,應當以其使用狀態所示的外觀設計作為與對比設計進行比較的對象,其判斷結論取決于對產品各種使用狀態的外觀設計的綜合考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產品正常使用時容易被直接觀察到的部位相對于其他部位,通常對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更具有影響。因此,產品使用時所具有的狀態也是相關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中應當予以考察的重要方面。對于與本申請情況相似的包含了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申請而言,不僅應當考慮非通電狀態下的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產品通電后所顯示的富有設計美感的圖形用戶界面或因此而呈現出的使用狀態同樣也是設計者智力創造成果的直接體現,而且往往在同類產品非通電狀態下整體外觀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成為吸引消費者并影響其購買決策的重要因素,相關產品亦可因不同的圖形用戶界面設計而形成區分。如果只保護電子產品在非通電狀態下的整體外觀設計,而不保護其中所包含的在通電狀態下才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則并不足以對設計者在此過程中所付出的創造性勞動給予充分保護,沒有充分考慮到此類電子產品相較于其他產品的特殊性,也無法對相關設計產業形成有效的激勵和促進,故應當對產品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形用戶界面予以考慮。專利復審委員會的相關上訴主張,應當不予支持。

  專利復審委員會上訴主張,無法確定本申請中的若干小方塊的具體功能,因此本申請所示的外觀設計屬于未完成的設計,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產品”要件。對此本院認為:第一,在我國現行專利制度之下,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享有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前提,確實應當是以特定工業產品為載體,相關申請文件亦應完整揭露且充分顯示該工業產品的整體外觀設計,脫離了特定工業產品的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并不屬于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范圍。第二,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本案中,本申請主視圖僅體現了圖形用戶界面的整體圖標布局設計,而不涉及具體的圖標樣式,蘋果公司亦在口審時明確其沒有提交的圖案并不申請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故本申請所請求保護的只是對圖形用戶界面中整體圖標布局的設計。而且,此種圖標布局設計能夠在使用狀態下穩定、可見地呈現給消費者,不會因使用者或使用方式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專利復審委員會上訴主張本申請屬于未完成的設計因此不應獲得授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不予支持。

  專利復審委員會還上訴主張,本申請的通電圖案不是一直存在,隨通電與否變化,因此保護范圍難以確定;即使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第68號令的規定,本申請仍然應當被排除在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范圍之外;本申請中的若干圖標作橫豎排列,并非申請人首創。對此本院認為,本案只討論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是否能夠成為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客體,在將本申請納入外觀設計專利權授權客體之后,對于其是否能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還應由專利審查部門根據《專利法》規定的相關授權條件作進一步審查。所有包含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的外觀設計要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應當以恰當的方式明確指出圖片或照片中哪些部分是通電后才能顯示的圖案。 本申請在這個方面存在問題,專利審查部門在重新進行審查時應當注意此問題。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當予以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其上訴請求應當不予支持。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人民幣一百元,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負擔(均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潘  偉
  代理審判員    吳  斌
  代理審判員    石必勝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書  記  員    鄭皓澤

       原來不是什么外觀設計都能申請專利的。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或有與創業相關的疑惑、問題可訪問快法務官網,也可以致電400-8646-001 咨詢。知識產權時代,商標很重要,市場未動商標先行的觀念越來越深入,快法務最新推出的普通商標注冊服務只需800元,超級優惠,相當于免服務費!想要創業,想要注冊商標,登錄快法務網站詳細咨詢吧!

      推薦閱讀: 什么是專利

                        專利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免费久久精品99 | 国产一级二级在线 | 成年女人视频播放免费观看 | 亚洲国产成人精品不卡青青草原 | 成人网在线看 | 久久er这里只有精品 | 一级做a爰性色毛片免费 | 天降奇兵国语高清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无精品久久久久国语 | 日韩精选在线 | 欧美成一级 | 亚洲乱码视频在线观看 | 久久精品国产免费观看99 | 国产自在自拍 | 国产精品亚洲欧美大片在线看 | 97视频在线观看视频最新 | www.日韩.com | 欧美综合亚洲图片综合区 | a在线观看免费 | 日韩 ed2k | 日本不卡高清免费v日本 | 日韩欧美在线观看 | 日本在线免费观看 | 国产精品久久免费观看 | 久久国产精品-久久精品 | 欧美一级特黄特黄做受 | 日本a∨在线播放高清 | 免费三级在线观看 | 在线免费看片a | 免费在线观看日韩 | 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精品久久 | 日本欧美一区二区三区视频麻豆 | 99久久er这里只有精品17 | 亚洲高清在线观看 | 欧美日韩在线一区二区三区 | 四虎免费久久影院 | 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 | 欧美一级va在线视频免费播放 | 51国产午夜精品免费视频 | 韩国妈妈的朋友在线 | 免费看黄网站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