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在全國推行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改革。市編辦昨日公布,8月1日起,改革后實際上實現了“六證合一”。
為實現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管理從多頭到統一轉變、資源從分散到統籌轉變,8月1日起,深圳在全國率先推行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改革,對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刻章許可備案、住房公積金登記和社保登記審批流程進行優化改革,簡化辦事程序,提升行政效能,減輕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負擔。深圳市編辦昨日公布《深圳市推行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改革的實施意見》,并制定了相關的配套工作制度。
深圳市編辦解釋,“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是指將機關和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及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住房公積金登記證和社保登記證等多種證照,由多部門分別審批改為“一表申請、一門受理、一次審核、信息互認、一證一碼、檔案共享”的管理模式,對機關、群團只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對事業單位只發放《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為機關、群團唯一的身份標識,《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為事業單位唯一的身份標識,所加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具備改革前各類證照的全部功能,實際上實現了“六證合一”,深圳市相關部門不再發放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住房公積金登記證和社保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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