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律師分別從公司發展的四個階段(初創-維持-證券化-套現)給我們分析一個公司能遇見的所有關于投融資的法律風險。
首先,初創階段分別需要注意:1、合資(出資/股東)協議的簽署;2、公司章程的規范;3、競業限制協議的簽訂;4、保密協議的確認。
律師給大家的建議是:1、聚散離合總難免;2、未雨綢繆很重要;3、不落紙面不保險。
其次,公司維持階段。此階段為一個公司已走入一個正常穩步發展的狀態。在此,我們不僅要有明確的員工守則和員工激勵措施,還要將公司的權力歸屬明確下來,保持稅務的規范,同時要一直保持對公司知識產權的保護。
律師建議:1、穩定軍心很重要;2、要及時配備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3、重視知識產權、重視納稅記錄。
公司證券化階段。由于方式不同(新三板,A股上市,香港上市,納斯達克上市),所存在的風險也相對不同。但總體而言我們需要注意:1、控股結構;2、慎重的挑選合作伙伴;3、時刻留意證券市場。
最后,套現階段。此階段可以分為3種途徑來處理:1、拋售證券;2、換股;3、解散清算。
公司運營部分主要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社保是否該繳納;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以及遭遇行政處罰后的處理方法。
知識產權部分,張律師詳細分析了商標權、商業秘密以及反不正當競爭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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