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這樣的疑問,也就需要一個解答——我們應該怎樣理解人們口中的商標案件。
商標案件是一個不專業的說法
以上所說的商標駁回、商標異議、商標撤三、疑難注冊等,是發上在一般行政程序上的事件,專業的稱呼叫“非訴行政案件”。而根據“案件”的三個義項: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2、泛指事件;3 、民事訴訟;這里所說的商標案件,采用第2義項,理解為“發生在商標申請過程中的事件”。
另外,當在網上漸入“商標案件”進行搜索時,我們也找不到相關的解釋詞條。但與之近似的有另一個詞:商標糾紛。
商標糾紛亦稱商標糾紛案件,是指以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構成商標侵權成立時應如何進行賠償為原因的訴訟。商標糾紛是圍繞商標發生的法律爭議。
《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糾紛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商標異議,二是商標爭議,三是商標侵權。
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標糾紛案件主要有四種類型:商標行政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商標轉讓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案件及商標刑事糾紛案件。
從概念上來看,只有商標異議、商標撤三可以劃入商標糾紛的范疇當中,商標駁回、疑難注冊并不屬于商標糾紛。然而反過來,商標案件似乎又囊括了商標異議、商標爭議和商標侵權等類型事件。因此,我們一般所說的商標案件并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
處理商標案件不止一條途徑
根據不同性質劃分,案件可以分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性質案件和經濟案件四大類型。商標代理機構所能提供的商標案件服務(商標駁回、商標異議、商標撤三、疑難注冊),和以上四種案件類型都沒有關系。商標代理機構只能解決商標申請在行政程序上的問題。
例如,商標申請被商評委駁回,按時提交復審材料;商標在公告期被公眾異議,按照流程進行異議答辯;應對商標被他人申請撤銷,或提交對他人商標的撤三申請等等。這些行為都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因而需要由商標代理機構來代辦。然而,一旦涉及具體的商標侵權事件,當事人就要找律師事務所,而非商標代理機構了。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當事人找到了律師來處理案件,也不意味著就要上法庭打官司。解決商標侵權等案件,申請人既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程序進行處理。對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講,這叫做“日常工商打假。”當然,如果事態嚴重,或者當事人是個急性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而言,選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有其獨具優勢:受理案件的人員業務熟悉,處理程序簡便,結案較快,因而省時省力。但其明顯的不足之處是行政處理決定無終局效力,當事人如對工商行政機關處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此可以看出,“商標案件”這個含義籠統的概念,其處理途徑是多樣化的。
當因商標而起的案件越來越大
近年來,商標糾紛案件頻發,賠償的數額也非常大。其中經常被人們提起的有蘋果公司“iPad”商標案,加多寶、王老吉的商標紛爭,“喬丹”商標的歸屬案以及紅牛商標案。不是動輒幾千萬的轉讓金、賠償金,就是企業面臨喪失商標的擁有權、使用權的風險。不得不承認,商標在如今的商業競爭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經不容小覷。
在此環境下,商標的確權問題就顯得格外重要。申請商標注冊、商標轉讓交易、商標授權許可,以及由此爭議商標權的歸屬劃分等等,往往成為問題能否順利解決的關鍵。
以加多寶、王老吉為例,起初只是商標權歸屬的爭議,而后則上升至對簿公堂的境地,甚至牽扯出行賄受賄的經濟案件,不禁讓外人看得凌亂,一頭霧水。最終,廣藥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標授權,鴻道集團無法繼續使用經營“王老吉”品牌,轉而重塑形象,推出了加多寶。
在旁觀者看來,不論官司勝負,鴻道集團的十年經營,已經賺夠了錢。但看著自己打造出的價值千億的品牌重回舊主,也難免有為他人做嫁衣的感慨。幸而鴻道集團及早采取行動,適時推出了加多寶品牌,在失去王老吉之后,重新站穩了腳跟。假如換作其他中小型的企業,所要面對的可能是一場突如其來的滅頂之災。
俗話說,“前車之鑒,后車之師,”不論是作為企業的管理者,還是有心創業的朋友,都應該認識到商標確權的重要性,并及早采取相應的措施。拿“商標案件”來說,它既包含著商標申請中的問題處理,也包括因商標而起的法律案件。了解清楚這些,更有利于當事人對癥下藥,做出準確的判斷,降低運作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甚至難以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