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授權后并不是一勞永逸的,為了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專利權人每年都需要繳納年費。
專利年費:指專利權人依照專利法規定,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在專利權有效期內逐年應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
若未按時繳納年費將會無法取得專利權,每逾期一個月多繳納全額年費的5%,最嚴重的是專利權將會被終止!
按照規定自收到授權辦登通知書起2個月期限內,未繳納年費的,專利申請人將無法取得專利權。已經獲得授權的專利,如果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繳納年費,每逾期一個月多繳納全額年費的5%;即:專利人在申請成功后超過1個月還未繳納專利年費的就會收到專利行政部分發出的《繳費通知書》,在通知書中會仔細列出專利權人理應繳納的所有費用:年費、滯納金費用等。對于滯納金:專利過期未繳納年費2~6個月,且分別需要繳納當年全年年費的5%、10%、15%、20%、25%作為滯納金;
已經獲得授權的專利,如果遲交超過6個月,專利權將會被終止。超過6個月還沒繳納專利年費的就會收到一份《專利權終止通知書》,但此時專利權人仍然可以保住自己的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2個月內按時繳納專利年費、滯納金、專利權恢復費就可以遞交恢復權利,且2個月內未辦理專利權恢復手續并繳清相關費用,那么在通常情況下專利權徹底終止并且無法恢復、可供全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