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高管或資本變更:http://www.08lv2g.cn/product/item/info/id/18.html
今天,咱們就來看看公司有哪些重要人物?每類人員又有哪些權責(權利與責任)?
1、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一個組織,沒有思想,但公司也需要對外“表達”(例如參與訴訟),法人就是公司“人格”的代表,是公司的“嘴和手”。
法人的名字需要登記在簿,要出現在公司所有的證照上,例如營業執照、各種許可證、公司章程等。
法人的法律責任很大,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好事壞事,相關部門都會第一時間找法人。
法規規定,公司的法人要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擔任,但實際中,也有會讓與公司經營“不搭界”的親戚朋友來當法人的。
當然了,這些公司一般都是不太成熟的小公司,在經營上也存在較大風險,法人掛別人的名兒,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經營起來要方便很多。
2、股東
股東可以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組織或集體。
每個股東的個人信息(或組織信息)都要登記在簿,登記在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等具有法律效應的文件上。
現實中,實際的股東與工商登記的股東基本一致,不會有太大出入(董事和經理常不一致)。
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個股東根據自己占股多少在公司決策中擁有相應的話語權。
股東可以不參與公司的經營,也不參與公司的決策,只負責“出錢、收錢、數錢”。
3、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擁有“一票否決”權的股東,又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
出資額占資本總額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即為絕對控股;
若未達50%,但其出資比例(持股比例)仍是最高,其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即為相對控股。
小快舉例子:
A公司有3個大股東,甲占股40%,乙占股30%、丙占股25%、公司有5%的期權池,用于員工股權激勵。
那么甲即為相對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