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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8月10日),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一口氣”連發了三份《處分決定書》,分別對北京慕達星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負責人、北京匯信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和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及其負責人進行了“通報批評”處分。
而這三家企業被處分的原因幾乎都是一樣的,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是因為“在拓展業務過程中,存在就其他專利代理機構正在辦理的案件以郵件、電話等形式主動聯系其客戶的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北京慕達星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是因為“在拓展業務過程中,存在就其他專利代理機構正在辦理的案件以電話等形式主動聯系其客戶,告知審查意見答復時效、評價該專利有前景,之后表達合作意愿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北京匯信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因為“在拓展業務過程中,存在就其他專利代理機構正在辦理的案件以郵件、電話等形式主動聯系其客戶,告知審查意見答復時效、評價該專利有前景并且接手后有授權前景,之后表達合作意愿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其實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利代理人組成的自律的、全國性的行業性非營利社會組織,并非是政府機構,也沒有行政權力,主要職責是團結和督促會員遵守專利代理人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所以它也并非經常對外做出處罰令。
從以上三份《處分決定書》的編號也能看出,截止目前,協會在2018里才發出四份《協會文件》,其中的三份就是此次于8月10日連發的《處分決定書》。足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這種“挖墻腳”的行為情節之嚴重、影響之惡劣。
專利代理人協會在《處分決定書》里也說了,北京這三家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懲戒規則(試行)》第二條,以及《專利代理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范》第三條、第四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如下圖),嚴重違背了誠信原則,情節惡劣,其行為在行業不正當競爭現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根據《專利代理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范》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如下圖),專利代理人協會決定給予這三家企業及其負責人通報批評的處分,并同時分別記入會員誠信檔案。
非但如此,專利代理人協會還在《處分決定書》提及將提請國家知識產權局懲戒委員會對這三家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員作進一步處理。
以下是專利代理人協會發出的三份《處分決定書》原文件,北京慕達星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