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作品設計出來后,究竟是申請外觀專利好,還是申請著作權會比較好呢?接下來,小編就針對這個問題,做一個簡單的分析。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為:
1、保護的對象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
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于思想、觀點內容范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
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
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例如,甲發明了電視機,并申請了專利,乙就不能再申請這一專利。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
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
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后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保護期限不同。
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
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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