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棋譜的版權
首先,棋譜本身不是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也沒有著作權。
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圍棋是一種智力游戲,棋譜真實的體現了下棋的過程。棋譜的形成并非是追求藝術的過程,而是追求勝利的過程。所以,每張棋譜的選擇與安排并非是出于追求藝術的選擇與安排,而是追求最后的勝利。棋譜的“美”也并非體現在黑棋與白旗形成的結論,而是其中的智力比拼。從這個角度來看,棋譜并非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也沒有版權。
其次,當通過選擇與安排,把棋譜形成一本書或者一篇文章的時候,可能會構成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有版權。
一場比賽單張棋譜或者按照順序的棋譜排列構不成作品,但是如果除了棋譜之外還有對棋局的分析或者比賽選手的心理分析,則會構成作品。另外,選擇若干棋譜進行比較和分析,這些棋譜可能不處于同一年代,不在同一場比賽,也會體現作者的選擇與安排,構成作品,受到版權的保護。
再次,有人把比賽選手的棋譜比作廚師的菜譜。從法理上來看,棋譜與菜譜的性質是不同的。
棋譜是對比賽的真實表現,不能為了追求美感提前制作出來。而菜譜提起做出來,有讓客人點菜的功能,也有宣傳企業文化、賞心悅目的追求。一場比賽的棋譜具有特定的時間順序,而且棋譜的形成不會考慮是否美感這個因素。但是,菜譜除了在大類上考慮菜的排列,具體到如果擺放菜品照片、如何起菜名、如何排列,可能都會考慮到美感,考慮顧客的賞心悅目,所以可能會有的菜譜滿足了作品獨創性的要求,可以構成作品。
2、關于韓國棋士會和谷歌公司的權利。
如前所述,棋譜本身不是作品,沒有版權。所以,韓國棋士會與谷歌公司對棋譜本身也沒有著作權。
韓國棋士會和谷歌公司對人機大戰活動會有一些權利。比如,可以做出一個節目,對節目擁有著作權,并允許他人直播或者轉播。人機大戰活動中圍繞棋譜,選手、講解人員、科技人員會有一些闡述和評論,可以根據他們之間合同的約定,形成一個作品,對作品擁有著作權。
3、編纂、出版棋譜是否應該經過授權。
如前所述,棋譜本身沒有版權,所以出版棋譜不用經過棋手和賽事組織者的授權。不過,如果要使用棋手肖像、賽事組織者對棋局的解讀等等,需要經過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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