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為幫助廣大企業按時、順利完成2016年度年報公示工作,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
一、 履行年報公示義務的對象
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所有企業,指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的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 年報的內容
主要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網站或網店信息、投資人及出資信息、對外投資信息、企業資產狀況信息、社保事項和統計事項等。企業若發現填報信息有誤,可在年報截止時間之前進行修改,但修改前與修改后的信息記錄都將公示。企業或其他社會公眾均可通過“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公示的信息。
三、 年報的途徑和方式
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網址http://gsxt.gdgs.gov.cn/)或者以書面方式到工商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其他企業必須自行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直接填報。按照系統所列內容完整填報、提交后,年報公示即完成,無需再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年報的書面材料,營業執照無需加蓋年報戳記。
四、 對未按規定履行年報義務企業的處理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有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信息隱瞞弄虛作假等情節,企業將被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依據《北京省商事登記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凡滿3年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五、 對年報公示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情況的處理
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企業申報內容通過抽查和接受舉報的方式進行檢查,對發現年報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將嚴格依法查處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以上是企業年報公示的一些提醒,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問http://www.08lv2g.cn/knowledge/20151216-08.html。作為一站式企業法律服務平臺,快法務提供公司注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搜索“快法務”,前往快法務官網,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聯系方式:(QQ號)46297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