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本款主要是給予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保護,是典型的對未注冊商標法律保護的明確條款,是商標核準注冊制法律保護的列外。
二、惡意搶注之未注冊商標的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本條是關于保護在先權利與禁止惡意搶注的條款,其中“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是指在系爭商標申請日前已經在中國使用并已為一定地域范圍內相關公眾知曉的未注冊商標,同樣涉及的是對未注冊商標的法律保護問題。
三、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看未注冊商標的法律保護
(一)在企業的實際經營過程中經常遇到商標未注冊或者還正在申請之中,卻通過市場運營推廣、宣傳后其具有了影響力就容易被他人惡意仿摹仿,而我們國家的商標法主要保護已獲準注冊的商標即從核準注冊之日起開始受商標法的保護,但對普通的未注冊商標無相應的保護條款。這往往就會導致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損失,嚴重的都可能導致企業關門破產。那么面對未注冊商標被他人的惡意仿摹仿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從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以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從本條可以看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也不得被他人使用,商品的特有名稱與商標有一個共性就是區別商品的來源,讓消費者不發生誤認混淆,當商品的特有名稱具備顯著特征時就可以申請商標注冊保護,反之對未申請注冊(包括正在申請之中)的商標也可以做為商品的特有名稱使用,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以上是從法律角度來看未注冊商標的法律保護問題,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問http://www.08lv2g.cn/article/item/info/id/09050507.html或咨詢人工客服電話400-6683-666。作為一站式企業法律服務平臺,快法務(400-6683-666)提供公司注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搜索“快法務”,前往快法務官網,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聯系方式:(QQ號)46297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