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起,《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開始執行,進一步規范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的相關操作。小編整理了納稅人比較關心問題的答復,供各位納稅人學習參考。
1、16公告所稱“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如何理解?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辦理涉稅業務,如計稅、退稅、抵免等。
2、16號公告所稱的“企業”具體是什么范圍?
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3、如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不符合作廢條件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有什么規定?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三條:“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因此,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4、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能否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5、經稅務機關批準開具印有企業名稱的發票是否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16號公告僅適用于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于使用印有企業名稱發票的行業,如電商、成品油經銷等,未使用稅控系統開具發票的,可暫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企業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6、個人消費者、個體工商戶以及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性單位取得發票時是否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提供開票方納稅人識別號?
《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公告”),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規定了企業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需要提供納稅人識別號,除企業之外的所有個人消費者、個體工商戶以及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企業性單位均無需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以上是企業納稅人6個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熱點問題匯總,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問http://www.08lv2g.cn/article/item/info/id/07121204.html。作為一站式企業法律服務平臺,快法務提供公司注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搜索“快法務”,前往快法務官網,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聯系方式:(QQ號)462978166